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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完全不知情下在手机店购买了一个别人丢失的手机,失主报案最后孩子配合警方手机归还失主,我孩子这个损失怎么赔偿?是手机店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2-26 19: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捡到他人手机,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处理结果:
    1、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失主有权要求归还手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如果已经将手机卖给了其他人,失主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2、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捡到他人手机后非法占为己有,失主要求归还手机时拒绝归还,因为手机价值较大,失主不得已选择提起刑事自诉的话,就可能构成侵占罪,面临最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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