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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工厂与外面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小时工的合同,将会分两次发放工资,合同上说每月7号按同工同酬发放底薪工资,当月25号在职在岗补上个月24?小时的差价,不在职不补。这种工资发放方式是合法的吗?

劳务派遣 2023-12-30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给劳动者。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工的工资都是先由用工单位发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给派遣工,所以名义上是劳务派遣公司发的,但实际上还是用工单位发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劳务派遣工工资发放的方式为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将工资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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