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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最后工作日是到5月30日,但是今天公司没有原因把我提前辞退了我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8-05-31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在公司工作,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和公司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一、你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5月30日离职,现在5月30日尚未到,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
    二、公司现在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你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六个月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 你在公司工作,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和公司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一、你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5月30日离职,现在5月30日尚未到,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
    二、公司现在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你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六个月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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