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请问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处理吗,而且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讨薪 2024-01-01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的,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私人老板以处罚或警告。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若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并且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去劳动保障机构投诉,申请仲裁,请机构相关负责人出面解决。如果有考勤记录、工作证、登记表、视频、录音等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如果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并且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去劳动保障机构投诉,申请仲裁,请机构相关负责人出面解决。如果有考勤记录、工作证、登记表、视频、录音等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申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