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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新强工作。老板拖欠了工资。工地上的工作已经完成一个多月了,但他还没有拿到工资。我丈夫还在那里,还没有回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1-05 18: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如果是你所描述的这样小工厂里没有劳动合同,一直在拖欠工资,那么也可以。投诉到这种劳动部门,其他劳动局也是能够帮你们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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