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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探视权法院一般要怎么判

子女抚养 2024-01-06 0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方法判定孩子的探视权:在判定前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行使探视权的次数、方式当事人能达成协议的依其约定,对于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探视权的判定,在判定前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行使探视权的次数、方式当事人能达成协议的依其约定,对于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 探望权法院的裁判标准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裁判。且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裁判探望权相关事宜的,还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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