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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程序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4-01-06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法律程序是:
    1、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
    3、申请工伤待遇赔偿,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的程序包括: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己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者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确定鉴定结果,单位开始赔偿。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索赔程序: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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