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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是必须进行投票的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1-14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会不是必须投票。投票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如果股东赞成议决事项的,则可以投票通过;如果不赞成的,可以投反对票;如果不想表达意愿的,也可以弃权,等待下次会议的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会不是必须投票。股东行使自己的表决权的方式包括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但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是有效的。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会不是必须进行投票的,可以弃权。股东会中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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