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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目前在浙江台州做临时工,每个月平均收入17000左右,公司每个月也申报了个税,那么明年我可以退税吗

讨薪 2024-01-16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很多,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法律分析:可以退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1、上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
    5、上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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