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在浙江民营企业做管理工作,公司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50岁(未区分工人与干部),不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0岁退休时是否可以领取退休金。如不能领取,企业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与费用?谢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可以领取退休金。企业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与费用?

劳动纠纷 2019-05-30 14: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 公务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2)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3)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总结:男性均为60岁退休;女性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
  • 退休年龄劳动法没有规定.是由以下法规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 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分段所在地(含临时缴费账户)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省户籍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 领取流程企业职工退休:
    1.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四楼人社局养老科对外窗口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2.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档案审核
    3.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退休变动手续(单位职工在金秋大厦7楼,自谋职业人员在金秋大厦8楼办理)
    4.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金核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鸡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