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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两年半,没有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4-01-17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单位未交社保的,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公司不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也可以找社保征收机构或者打电话投诉。如果劳动者再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投诉公司不交社保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按期缴纳社保。如果处理结果不合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并补交社保。另外,你要保留好你上班的相关证据,如打卡记录或者工服及工资发放情况等。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用人单位应该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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