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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的时间是多久,法律有哪些规定

二手房 2024-01-20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过户时间的规定如下:
    1、缴纳定金并且约定好过户时间;
    2、到房管局或者是服务大厅去办理过户的手续,签定买卖契约;
    3、双方协商交清接水电煤暖和物业费;
    4、买家应按时间领取新产权证。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材料如下:
    1、按照房屋登记部门的要求,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
    2、对于出卖方即售房方,应该提供的材料是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对于买受方即购房者,应该提供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二手房办理过户的时间长度是有规律可循的。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1)买房者付定金,然后签订合同。这个一般在当天进行,然后双方约定一个日期,进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过户操作。一般这个时间持续3天左右。
    (2)到房产交易中心。将全部过户双方的材料带齐,进行房屋估值或者按照成交价格估值和缴纳相关税费等。这个过程短需要1天,长则20天左右,便可拿到过户好房产证。
    (3)银行操作贷款问题。一般而言,是在10天-20天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二手房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办理二手房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二手房合同、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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