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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近半年没有按合同缴纳工资。总是拖延 2. 公司单方面要劝退,不给赔偿 3. 公司以前给缴纳公积金,最近半年突然不交了,没人任何的解释! 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用请律师吗?费用是多少?不给赔偿 3. 最近半年突然不交了,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用请律师吗?费用是多少?

仲裁 2019-04-04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发觉自身权益收到损害的,仍旧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
      据了解,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未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双方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双方赔偿协议签订之日作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仲裁委员会在不以撤销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裁决用人单位补足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 工伤赔偿案件的前提不是不只是先申请劳动仲裁,而是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情严重,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无须支付仲裁费用。

  • 1、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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