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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死亡,有一女儿,有一养孙,配偶已故!有两套房产,没有遗嘱!两套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继承 2019-04-03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先分割后继承,还是只能继承,不能分割。
    1、无论是初婚还是二婚,只要是在合法婚姻期间,配偶死亡的,首先要分割共同财产,然后再继承财产。
    2、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妇)死亡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首先分割一半房产归妇(或夫)所有。然后,妇(或夫)同夫(或妇)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夫(或妇)的另一半房产(原则上份额平均,例如夫的一般房产价50万,子女两人,父母两人,这样加上配偶共五人,每人继承10万元房产)。
    3、如果房屋属于一方如夫所有,夫死亡前没有留下遗嘱,妇则不能分割房产,只能与夫的子女、父母一同继承房产。相反,如房产属于妇所有,妇死亡前没有留下遗嘱,夫则不能分割房产,只能与母的子女、父母一同继承房产。
    4、无论是夫或妇死亡,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处分夫或妇的房产。
  • 父母过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房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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