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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医保卡,我去医院门诊看病花了一共9000,没有住院,就是每天3000元。 然后当时忘记用医保卡,后面我该怎么报销呢?

社会保险 2024-01-25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保卡没有下来的,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医保卡的,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可以办理临时卡。然后准备好相关的报销资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即可。能不能报销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人员的医保卡没有下来的,但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医保卡的,可以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卡。然后准备好相关的报销资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即可。能不能报销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报销条件。法律依据:参保人员的医保卡没有下来的,但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医保卡的,可以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卡。然后准备好相关的报销资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即可。能不能报销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报销条件。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保卡原件;
    2、准备好出院的相关证明,如身份证,社保证,病历本,处方,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等;
    3、去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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