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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交易的,购房合同已签,交了定金和首付,按揭贷款48万。按揭贷款是委托中介办理的,现因为中介操作失误导致无法办理正常房贷,中介现在让我用另一种经营贷款形式贷款,多出的利率中介补偿,我方不同意中介提出的贷款方式,想问下想解除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违约算谁的责任?

二手房 2024-01-28 14: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合同内未注明是否退还首付,卖家应该退还首付,但要追究其违约金。与中介签署的按揭服务合同内若明确写了保证成功申请贷款等内容,则可以向对方追究责任。
    如果开发人员的原因导致抵押贷款不下来,例如,开发人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没有现有的房子的条件,导致银行不批准贷款,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和存款,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扩展资料:
    如果买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信用记录不佳,银行不会批准贷款,买方也可以退房。但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相应的违约金。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政策或银行监管的改变导致贷款失败,购房人应与开发商协商收回房屋。
    如果协商不成,合同没有达成一致,购房人可以起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确实无法购买,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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