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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离职后原公司工资发多了怎么办

讨薪 2024-01-29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是工资发少了,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入职后只要正常付出了劳动,则辞职后就会有工资发。而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且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天数来为其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辞职后工资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结算清楚。用人单位要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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