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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尊敬律师.2017.12.22晚上十点多.社会上的人打架跑到我家楼下来了.在打斗过程中其中一方拿出猎枪打了一枪.我家在二楼.那时我母亲糊里糊涂走过去关窗户.以至于刚好有二颗沙子打进了她喉咙里.给她伤害.经鉴定为轻微伤.身体里还有一颗沙子.XX医院医生不敢做手术.沙子离神经太近了.当时己报警.警官上个礼拜叫我打了一个报告把过程和医疗费用都复印交给他.他将材料一起交到市公安XX法制.我想问下您.我下一步该怎么用法律维权.为我妈讨回一个公道.你好.尊敬律师.2017.12.22晚上十点多.社会上的人打架跑到我家楼下来了.在打斗过程中其中一方拿出猎枪打了一枪.我家在二楼.那时我母亲糊里糊涂走过去关窗户.以至于刚好有二颗沙子打进了她喉咙里.给

综合法律 2019-04-09 0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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