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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一个朋友出现了医疗事故,现在要进行鉴定,请问律师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怎么规定的喃?

医疗纠纷 2018-07-25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医疗机构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一、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  
    二、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三、医疗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 医疗事故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规定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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