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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的平均工资是社保缴费基数么?还是本人的到账工资?(缴费基数算还多出一点点,本人工资算至少少1.5倍)

社会保险 2024-02-01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等级,几个月十几个月不等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按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人工资的计算标准:
    1、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2、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贴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支付标准以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为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人工资,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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