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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受伤多久可以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03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作的司法鉴定结论书是长期有效的。但是伤者向对方索赔的时间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权利人应当及时追索自己的损失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律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1.3 鉴定原则
    1.3.1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1.3.2鉴定应依据人体损伤后果或结局、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综合分析。
    1.3.3鉴定涉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后果或结局的关系。
    1.3.4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1.3.5鉴定涉及未列入本标准的损伤类型,按照残疾等级划分依据,比照本标准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鉴定。
  • 大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伤情鉴定。若案情复杂或鉴定材料短缺,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期限。不规定具体鉴定期限,是防止急于追示鉴定结果,造成错案发生等情况发生。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关规定: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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