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评估手续 ①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 ②办理程序
1.业务接洽
2.对委托项目进行初步了解
3.确定评估目的
4.签订评估委托书
5.预收评估费
6.提供相关资料
7.现场勘查核实
8.资产初步评定估算
9.双方交流意见 10评估报告定稿
11.出具评估报告
12.付清评估费余额
13.提交评估报告 ③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非国有资产除外);
3、当地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
4、当地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5、房屋建筑、构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表;
6、部分房屋建筑物工程预决算资料;
7、房屋产权证书或有关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8、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9、建筑物总平面图;
10、土地使用权证书;
11、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立项文件;
12、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当地政府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房屋建筑物抵押状况;
15、其他与建筑物评估有关的资料。 ④办理时限 根据业务复杂程度,最终以业务约定书为准。 ⑤申报条件 需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或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