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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婚前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的约定婚前财产签署好后;如一方已死亡,如无遗嘱,第一继承人应该是谁?他(她)是否有权利决定财产的分配?如遗嘱中已明确财产留给某人,那其他人(再婚的夫妻一方或继子)是否还有继承权利?A再婚家庭的婚前协议,第一继承人应该是谁?是否有权利决定财产的分配?是否还有继承权利?

继承 2019-04-12 08: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继子女是否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要看继父母是否订立遗嘱,遗嘱中是否其的份额;
    (2)要是没有遗嘱存在或有遗嘱也没有其部分遗产,那么就要看法定继承部分即有遗嘱的没有划分到遗嘱中的那部分遗产的法定继承以及没有遗嘱全部适用的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就要看继承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若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就有权参与继承遗产,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就无权继承遗产。
    (3)至于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在未成年的就跟继父母一起生活,继父母抚养了子女的成长;或已成年与继父母一起生活的话,一般不会认定形成抚养关系。

  • (1)《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7、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 假设没有遗嘱,没有生前赠与,没有遗赠,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约定,没有个别人尽到赡养义务,没有需要特别照顾的继承人,没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没有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没有放弃继承,也没有发生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情形。
    若被继承人过世,女儿和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其他子女一样,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被继承人的财产中有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的,应先析出配偶或家庭成员占有的份额后,其余财产为遗产。
  • 遗嘱继承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
    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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