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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如果怀孕了,会经常请假,领导又不给假,就劝自己辞职,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不辞职,单位把我辞退了,我又该怎么办呢?会经常请假,领导又不给假,就劝自己辞职,如果我不辞职,单位把我辞退了,我又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19-04-23 0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辞退员工劳动法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要按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生病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请假的,劳动者可以将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给用人单位,这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算劳动者旷工的,并且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员工自己辞职后,如果想要自己缴社保,以下是最常见的两种:
    一、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
    条件是城镇居民,有户口,没有工作,为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选择自己缴纳社保,城镇居民社保不好办理,一般大部分人群都会通过当地的社保中心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虽然失业险没用,但是也得缴。
    二、担心社保断档,找代理机构缴纳社保
    这里面一般是指在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遇到离职、换工作等情况导致工作空窗期,担心社保断档影响买房买车等,去找一些代理机构缴纳社保,也有很多人是找周围开公司的朋友代为缴纳。
    五险一金可以选择性的缴,除了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之外,其它两险一金可缴可不缴,由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短期断缴影响不大,所以大家一般缴纳的只有三险。
    不过这种情况缴纳的社保都是短期过渡性质的,没有人会常年不工作还要缴纳这种社保,否则就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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