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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10月给XX公司签的劳务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劳务公司要把我们调到别的单位。合同上有写到在合同期内。如因项目部生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工作量或停产。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另行安排到其他项目部工作。工作地点为。上海市内其他项目部。想知道这种情况。我们能拿到补偿吗?我是2014年10月给XX公司签的劳务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我们能拿到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5-19 18: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因公司停产整顿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者公司因此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 以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
    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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