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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迁后,没有征用地基,今年房屋地基卖多少钱一平方?

拆迁补偿 2019-04-09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地 政策不一 您咨询 当地 政府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房子拆迁后房屋产权证由拆迁办收回,房屋拆迁后表示相关利权灭失,视同下面第三条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 征地补偿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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