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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租的商铺还有3个月到期,现在房东就和另外的人签订租赁合同了。签订合同市没有我在场。算不算违约?我问房东,房东说这个人是我介绍给认识的。不管他的事。我该怎么解决?我现在租的商铺还有3个月到期,现在房东就和另外的人签订租赁合同了。算不算违约?我该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4-12 07: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 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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