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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未成年的时候有过一次吸毒被查没有被拘留,但是现在过去四五年了开房还是会有警察查房吗,四五年中间警察有查过但是并没有碰过了以前未成年的时候有过一次吸毒被查没有被拘留,还是会有警察查房吗,四五年中间警察有查过但是并没有碰过了

继承 2019-05-27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吸毒属于行政案件,只是违法,不构成犯罪,是不会被刑事拘留的。
      吸毒有证据证明吸毒成瘾的,应当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对于吸毒不良记录,会被终生记录在案。如果当事人戒毒后,这些记录基本不会影响当事人生活。  相关法规规定:  《戒毒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 吸毒属于违法不是犯罪,应属于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七十二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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