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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现在继承人是我(女儿),我妈妈,我奶奶,我姑姑们现在拿出一张遗嘱,不知道是真是假,说所有遗产留给我奶奶,我想问问还怎么办我爸爸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现在继承人是我(女儿)我姑姑们现在拿出一张遗嘱,说所有遗产留给我奶奶

继承 2019-04-15 1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 遗产继承的具体规则:1) 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如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未处分财产或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无效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法定继承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抚养协议效力高于遗赠、遗赠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3)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范围内的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和集体或者国家。而遗赠抚养协议中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4)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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