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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办完退休手续,还未领取过退休工资呢。我是十级工伤。退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律师你好:我刚刚办完退休手续,还未领取过退休工资呢。我是十级工伤。退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退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还未领取过退休工资呢。退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劳动纠纷 2019-04-12 12: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何办理残疾人提前退休手续?残疾人工作的企业破产后,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何处办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提前退休  
    1、审批条件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缴费年限满15岁。  
    2、审批程序  
    (1)由职工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办理病退的书面申请;(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可向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  
    (2)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托管机构填写有本人签字确认的《湖北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  
    (3)将拟按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的花名册,以及劳鉴委鉴定结论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4)将职工退休审批表、公示情况、劳鉴委鉴定结论连同职工档案一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5)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将材料退还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向职工说明情况。  认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业提出来的,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这是当今许多企业在面临市场激烈竞争时,使自身重现活力而采取的用于管理员工流出的一种很流行的方法。  提前退休条件规定: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 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同时,填写《本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 (1)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而制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者被判刑并没有剥夺此项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考虑到根据《监狱法》等国家规定,监狱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劳改人员在其改造期间基本生活是得到国家保障的。所以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于未收监执行的、刑满释放人员,应该给予工伤待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的工伤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职工只要被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再享受社会保险有关待遇。《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因工负伤合同制工人被判刑的,当然也适用这一条规定。但考虑到因工负伤的工人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所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单位按其伤残程度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和医疗补助费,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3)对于职工因判刑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待遇,用人单位仍应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给,不应自行取消或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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