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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吗

讨薪 2024-03-10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位降薪。调岗位降薪应当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合同变更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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