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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 2024-03-10 16: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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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安置房,也可以叫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调换房屋,是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在进行城市道路、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时,需要占用并拆迁被拆迁户原居住的房屋及土地,从而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屋。换言之,就是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机关将被拆迁户原拥有的房屋拆除后,重新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屋,这是拆迁补偿的一种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政府按照被拆迁户被拆除的房屋的市场价值直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被拆迁户;另一种是产权调换,就是提供安置房给被拆迁户作为补偿。
    现实中不同拆迁项目提供的安置房其来源并不一定相同,大部分安置房由政府负责开发建设提供给被拆迁户,但也有的安置房是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向开发商购买后提供给被拆迁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 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应明确什么是安置房,进而明确房产证的具体。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房产证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3、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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