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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时父母离婚,女儿判给父亲扶养。现在母亲再婚后买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5-26 2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合法继承人。
    如果你父母生前未立有遗嘱,你对你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其次,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你父母再婚,您与其再婚配偶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继承的您父母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 你好,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离婚。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未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但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权益。 一方有如下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要求分割。 小孩抚养可以一并解决。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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