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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抵押贷款,现在贷款已经提前结清了,还需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解除么,如果需要的话,需要哪些材料?另外,需要跟小额贷款公司的人一起去办理么?房子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抵押贷款,还需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解除么,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纠纷 2019-05-27 1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追收、追讨、要账。这三个词都不是法律术语,都只是民间通俗用语而已,按字面理解,追收与追讨,应当是债务人还款逾期后债权人在行使请求权;而要帐,则可以发生在债务未到期前,也可以称之为催帐,即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明显不能如期还款时,可以提前催要(提前解除借贷合同),当然,到期后催讨还款,也可以说是要帐。
  • 关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的效力问题,我国《担保法》、《物权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担保法》第37条第
    (二)项和《物权法》第184条第
    (二)项都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也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押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
  • 小额贷款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由借款者向开办小额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
    2. 银行收到贷款者的申请后,对贷款者进行审核;
    3. 通过银行的审核、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者成功拿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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