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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单方保管。我是公司经理,公司违法解聘我。有合同载明竞业限制,我想要竞业限制补偿。可以吗?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单方保管。有合同载明竞业限制,我想要竞业限制补偿。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19-04-14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对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对补偿的支付方式进行了限制,在支付形式上,要求按月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四)》第九条的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竞业限制的主体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即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2、竞业限制约定形式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3、竞业限制的范围有两类,即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和自己生产或经营同类业务;   
    4、竞业限制期限双方可以约定,但不得超过两年;   
    5、竞业限制补偿。
  • 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您的公司按照员工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支付您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规定,。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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