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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但是离职后、不在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可以在同行业工作吗?

合同纠纷 2019-04-17 16: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竞业限制有以下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同行业或同岗位的工作。
      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为2年。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劳动者竞业现在补偿,标准为不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竞业限制禁止内容:行业范围、职责权限、竞业限制年限、竞业限制期间支付的费用,是按年还按月支付;防范措施、取证等,一旦调查取证属实,如何进行赔偿或诉论赔偿问题,对竞业限制人员的物质保证等措施,对今后违约能起到一定帮助。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倍给予赔偿。
  •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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