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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租了一个公寓押一付一,现在这个月房租一直没交,并且不打算继续租了,刚说不租了,房东把锁换了,东西都在里面,之前没有签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我在北京,现在这个月房租一直没交,刚说不租了,房东把锁换了,之前没有签合同,只有口头协议

合同纠纷 2019-04-12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口头约定的债务追讨:找到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中,有个证据链的说法。也就是说,只要人们提供的相关内容经查属实,并且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存在逻辑上的完整和严密性。
    那么就算是人们没有提供直接证据,也可以由此而判定由这些证据项所指向的最终结果。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借钱给别人了,可是没有写借据。不过,只要人们能够提供相关的证人证明,或者是相关的影像资料。
    如果经过法律审定,这些内容完全真实合法,那么也可以证明人们之间债务关系的存在。
    如果人们确实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明。然后经由法律途径,去进行相关的债务纠纷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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