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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社会保险 2024-04-05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工资待遇不变,应当照发,它与生育津贴并不矛盾,可以同时主张
  • 按照单位政策办理
  •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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