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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辞职报告已经提交,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是不扣除工资的,现在反而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处理请问辞职报告已经提交,现在反而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4-16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如下解答:
    1、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肯定是不对的,一般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申请,但是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直接解除与公司的合同,并获得补偿
    2、去劳动仲裁前,你首先需要提供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明,如打卡记录、工号牌、入职通知、同事证明等等
    3、如果去劳动仲裁,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社保金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较经济的做法:
    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来调查。
    2、如果他们不来调查的话,就向劳动局申诉,写出书面材料。
    3、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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