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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开电瓶上街在于十字路口被小轿车撞了一下,导致脑出血和手腕粉碎性骨折,花去医药费8万多,而司机只拿了一万的医药费,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赔偿多少钱导致脑出血和手腕粉碎性骨折,花去医药费8万多,而司机只拿了一万的医药费,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9-05-16 09: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司机负全责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费用、误工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肇事者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强制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方式执行肇事者的财产。如肇事者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无能为力。只能等肇事者有财产时,再恢复强制执行。
  • 以交通事故骨折赔偿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赔偿费用包含下列内容: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车旅费、必要的营养费。至于精神损失费在上面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你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适当给予你的。
    体的赔偿费用要看你根据你的相关情况才能就算出来,而且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致的,你可以找一下,在根据自身的情况就可以就算出来了。

  • 1、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般来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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