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227年进入了一家私营企业,职位是跟单统计,上班后没有接受任何培训,36日下单时没有写清楚,给公司造成了8000元的经济损失。我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0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您好,根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你好,你的损失具体是哪些呢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