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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老板拖了一万多的工资,一直也不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22 0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无故炒人的,要支付双倍的经常补偿金;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对劳动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至关重要,因此,在生活中一旦发现公司不肯签合同时,或是逾期不签劳动合同又不肯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特别是有些劳动者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因此提出离职的,此时在非正规的公司就会以你自己先提出离职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赔偿金。
    要真遇到这种公司的话,建议劳动者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要协商不来也别着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投诉,甚至这些都不行得用诉讼的方式解决。若是自己在其中有取证困难,或是想直接走诉讼程序的,对于公司拒绝支付较大额的双倍工资的,建议就是可以咨询下劳动法专业律师。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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