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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辞工不批,发工资的时候没发我的,打电话告诉我说把我的工资推迟,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30 0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样违法。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员工辞职,强行走人,公司不批,工资还能拿到。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工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违法表现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确立的初始阶段,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后的合同条款,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了解和熟悉的劳动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特殊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劳资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背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劳资双方,特别是资方往往在试用期上有违法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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