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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了半年以上的房子,物业费可以减免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4-23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子,物业费一般不能减免,除非与物业服务企业有特殊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但如果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并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物业服务费可按照收费标准的70%交纳。长期拖欠物业费可能导致被物业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法律后果。
  • 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达成特殊约定;二是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来决定。如果业主计划长期空置房屋,建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物业费的交纳方式和标准。
  • 空置房的物业费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如果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且未经确认,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额交纳物业费。若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且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则可以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在选择处理方式时,业主应考虑自身需求、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业主有特殊需求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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