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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以工作调动的理由将我从原公司调到现公司,然后原公司钉钉上走了离职审批流程但是没有正式签离职协议,现公司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原公司申请离职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2 0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考虑向原公司申请离职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若您的离职符合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公司未与您签署正式离职协议或新公司劳动合同,可能影响您的权益,您有权要求原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不及时处理,您可能面临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损失,且难以维权。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1)与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离职赔偿;2)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时,可以先尝试友好协商,若无果则考虑法律途径。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调动通知、离职审批流程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 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复杂的劳动关系,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果原公司同意支付离职赔偿,您可以与其签订协议并确保条款明确。若原公司拒绝赔偿,您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离职审批流程截图等,以支持您的主张。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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