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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不懂劳动法,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从管理,给解雇了,现在这个员工要赔偿,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19 0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至四级是不解除劳动合同;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选择解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公司没有在你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自入职之日的第二个月其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需要注意一年仲裁时效。
    2、公司辞退员工必须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40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纠正违法行为,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你的月工资*你工作的年限*2。不满6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
    3、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后可以将你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你的月工资*你工作的年限。
    4、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讨薪?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
    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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