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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我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5-14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班交通事故,如果非本人为主要责任,那么有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认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3、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以上条件,基本上可认定工伤
  •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也可以要求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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