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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水龙头漏水,房子地板起泡,谁负责?出租人应承担承租人的损失吗?

房屋租赁 2024-05-14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房房屋漏水是房东的责任,若并非是由于自然原因导致的漏水,此时租赁主体需要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维修责任产生争议,可以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行的可以及时起诉。
  • 发生房屋租赁违约的,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如果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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