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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辞退我,叫我交接工作,算辞退我吗?

无故辞退 2024-05-15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被公司无故辞退,可以去劳动仲裁局仲裁。2.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需要向劳动者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无故辞退通常指公司没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员工,即未提前通知员工解除,未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如果老板在你的辞职信上说明离职的时间前辞退你的,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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