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5年了,约定年薪12W.只有老板通过邮件通知过我一人。工资按照8000/月,剩余以年终奖形式发放,为了避税,用了两个账户,自己账户发5000,亲戚账户发3000,亲戚退休返聘,这样公司不用交社保,我也可以少缴税。但是劳动合同只写了底薪1860.
去年开始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扣的范围很广,15个同事都被扣过。我的扣法如下,
1、泄露公司价格信息被扣800,实际不符
2、出货被投诉品质问题,扣700
3、供应商交货不及时,导致客户取消,扣700
4,出货有品质问题被扣700
老板说扣罚就如同交警贴罚单,公司是在你们这个月工作打100分的情况下才发足额公司,做的不好就要罚。而且金额是由老板决定。
我想咨询,
1、这种扣法没有事先规章制度约定的,老板扣工资是否合法?
2,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司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变相转嫁给劳动者?
3、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被动解除合同的损失?
4,如果能赔,工作5年,赔偿金是以哪个基数为准?另一个账户和年终奖部分是否可以主张?
5、公司跟每个人都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拿两份,在我的坚持下,才拿到手。同事该如何维权?老板扣工资是否合法?是否可以以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被动解除合同的损失?
合同纠纷
2019-04-17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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